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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分析中国私募基金市场发展现状,立足我国资本市场,分析在次贷危机、宏观调控环境下证券投资私募基金持续、稳步的发展及在发展中寻求规范,提出明确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并引导私募基金规范发展的思路及建议。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发展中的风险主要有市场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而相关的监管原则包括规范原则、公平原则及发展原则。我国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而目前处在第五阶段:以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代表的“阳光新私募”开始迅猛发展,已经隐现反超公募之势。我国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目前发展所面临的国际金融环境--次贷危机对全球经济及金融市场带来巨大不确定性,可能重挫美欧经济并波及到中国;而国内金融环境--经济增长与宏观调控政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出口增长、消费增长与投资增长存在变数,能否对冲外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限售股解禁与增量扩容对市场冲击的不确定性,2008年市场总的扩容规模巨大,战略配售解禁、新股、增发以及公司债的扩容对证券市场运行形成较大的压力。新形势下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发展方向将是“阳光私募”-即定期公布净值和投资组合的公司型证券投资类集合信托计划。
明确私募基金法律地位,应以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为基础;新合伙法的有限合伙是我国私募基金发展比较理想的法律形式;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规范发展,首先必须确认其开户资格,优势在合理避税。
确定证券投资私募基金规范发展的监管思路,借鉴国际经验,将监管重点放在私募基金投资人资格和销售渠道管理,从而降低其投资风险的社会影响。更新监管层的观念,对私募基金的产品设立和具体运作,坚持无为而治的原则。
对我国证券投资私募基金规范发展的监管建议包括:建立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合格投资人制度和管理人资格管理制度,严格限制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建立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备案制度和健全的私募基金评级体系,加强对证券交易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培养高素质的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管理人才,建立证券投资私募基金阳光化规范发展的监管体制,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
本文采用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整篇文章中凸显了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通过查询各文献资料和网站得到的数据,得出了新形势下我国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稳步发展及在发展中寻求规范的监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