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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经济快速发展,但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日益显现。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国家对经济发展质量的要求以及民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诉求不断提高,使得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成为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但由于环境外部性内在化程度在地区间存在较大差异,加上地方政府追求特定目标动机的存在,使得产业转移过程伴随着大量污染转移,由此对中西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如何合理且高效地承接污染密集型企业区域迁移?如何避免产业转移过程中带来的污染转移?如何推动污染企业迁移后在新址实现绿色转型升级?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中西部地区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背景下,本文运用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的理论和相关实证研究方法,对污染密集型企业跨区域迁移及其治理进行了研究。文章首先对当前我国污染密集型产业跨区域迁移现状进行了判断;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并利用结构方程模型对污染密集型企业区域迁移驱动因素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构建了驱动机制分析框架,以从广东迁移至江西的六家电镀企业为案例,对比分析了迁入地和迁出地作用下的企业区域迁移驱动机制;此外,本文还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对污染企业跨区域迁移后的环境行为改善过程进行了研究。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我国污染密集型产业结构变动相对稳定,但地域分异明显,污染产业转移主要受到区位优势的影响。从结构效应来看,污染密集型产业发展对中国中长期就业的贡献在下降。从空间效应来看,东北、东部沿海、南部沿海区域是污染密集型产业转出数量最多的区域,而中部、西南和北部沿海区域成为产业转入最多的区域。 (2)经济政策、环境规制、市场与经济区位是污染密集型企业跨区域迁移决策最重要的三个驱动因素。污染密集型企业区域迁移决策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受多重驱动因素的影响,各驱动因素共同作用形成整体效应推动污染密集型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迁移。经济政策是影响污染密集型企业区域迁移最为关键的因素,而土地和税收政策尤为关键。环境规制强度区域间的差异使得污染密集型企业有向中西部地区集聚之势。 (3)污染密集型企业区域迁移的驱动机制本质上是由区域间比较优势的差异形成的。驱动力来源于迁出地和迁入地各要素形成的推力、拉力、助力和助推力。严格的环境规制和较强的执法力度是推动电镀企业迁出的最为关键的因素。推动电镀企业选择落户迁入地最重要的因素是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提供的优惠土地和财税政策、优质的政府服务、以及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污染产业的集聚在一定程度上吸引着电镀企业的迁移。 (4)污染密集型企业跨区域迁移后的环境行为改善和环境绩效提高不是自发的,是各利益相关者长期博弈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严格的环境规制和民众环保意识的提高是重要的推动因素,地方政府具有执行环境规制和追求经济增长的双重角色,使迁移企业环境行为的改善进程更加复杂,企业转型升级需要新思路。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最后构建了以国家、地方政府、企业、社会主体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污染密集型企业跨区域迁移治理体系。在迁移过程治理中,中西部地区政府要坚决落实区域主体功能分区,增强政府服务能力,提升环境准入门槛,推动污染企业入园,加快相关产业集聚。在迁移后治理中,国家应加强引导,并完善绿色转型发展的激励制度;中西部地区政府要优化基层政府考核目标,完善考核机制;加强污染密集型企业的绿色发展能力建设,以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和绿色信誉等制度约束企业的环境行为;构建以各社会主体为核心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公众环境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畅通环境利益诉求渠道,充分发挥环保组织、公众和媒体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监督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