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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差异是一国(尤其是大国)经济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大部分时间实行的是非均衡发展战略,这种战略在特定历史时期对加快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积累了自身难以解决的矛盾,造成较大的区域发展差异.中部地区在我国整体区域布局中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一直落后于东部地区,并且差距不断扩大.促进中部崛起,是党和国家从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深入研究中部地区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尽快缩小与东部差距,从而实现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区域后发优势为主线研究我国中部地区崛起问题,旨在通过对我国中部地区后发优势的分析,探讨中部地区以时间上的压缩和幅度上的跨越实现经济追赶的途径和方法,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西方区域经济发展理论虽然从不同角度解释了区域经济发展的非均衡问题,但并不能解决我国中部地区因发展基础、政策条件、体制环境、要素流动、经济结构等因素导致的经济发展差距问题,也不能成为研究中部后发区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理论依据.我国中部地区要实现对东部地区的经济追赶和超越,必须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利用差距来缩小差距.中部地区在推动自身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因其后起地位反而拥有了某些对这一进程产生潜在积极作用的特殊因素,这种潜在的积极因素既不是先发区域同样可以拥有的,也不是中部地区通过自身努力创造的,而完全是与其经济相对落后性共生的,是来自于落后本身的优势.这种后发优势是由于存在着技术引进创新、资本溢出流动、制度模仿变迁、结构调整优化等潜在作用而形成的.潜在的区域后发优势的实现结果就是区域后发利益,不论是短期还是长期的后发利益,它总是由后发利益递增转向后发利益递减.因此,中部地区在充分利用后发优势的同时,还必须适时地进行发展动力转换,更加注重消化提高和自主创新,实行由追赶、经赶超、到领跑的战略选择,有效避免"后发优势陷阱",从而实现后来居上.
尽管在理论上中部地区具备有利于跨越式发展的后发优势,但如何将其变为经济快速增长的现实推动力呢?区域后发优势只是对于后进性在积极意义上的理解,只是为后发区域奋起直追、加速发展提供了一种机遇或可能,并非是自发性的,也不是后发区域已经实现的.它是一种潜在的优势,需要进行现实转化才能获得.要使中部地区的后发优势转化为现实的后发利益,取决于对外开放水平、体制机制兼容、区域创新能力、人力资本形成和政府有限替代等众多条件的支持,以及这些要素在不同时空范围内的有效组合.也就是说,中部后发优势的实现,需要通过扩大开放把先发区域的成熟技术和先进管理拿来为我所用;需要把握有效制度安排的实现机制,使移植的制度与原有体制机制相融合而产生协同效应;需要具备将知识和管理转化为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服务的创新能力;需要人力资本这一知识和财富的载体的支撑;需要政府用"看得见的手"配合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调动、配置和优化资源.我国中部地区因转轨期市场环境下区域外生变量的影响和区域内生因素的作用,其后发优势的发挥还存在着许多阻碍因素,主要包括:区际产业与技术的传递机制受阻、资本稀缺导致发展增速不快、科技对经济的扩张力不足、规模经济效应还难以实现、后发优势受后发劣势所排斥、国家区域政策的外部驱动力有限等,必须消除这些困扰,有效利用国家区域经济政策的支持与驱动,寻找、吸纳、创造各种发展要素以及形成内生技术和制度资源的领域、渠道和方式,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全力促成经济腾飞,实现中部快速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