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地法治相统一原则视角下的军事刑事法不足及完善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ishaofe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第一章概括论述了军事法基本原则。军事法基本原则是效力贯穿军事法始终的根本规则,是对作为军事法主要调整对象的军事社会关系的本质和规律,以及立法者在军事领域所行政策的集中反映。笔者在论述过程中侧重于对军事法基本原则性质和功能的分析。军事法基本原则的性质主要有二:一是内容的根本性,二是效力的贯彻始终性。军事法基本原则主要具备以下三方面的功能:1.立法准则功能;2.行为准则功能;3.司法评价准则功能。通过该章的分析论证,从而奠定了论文研究方法的基础。笔者在第二章集中阐释军地法治相统一原则本身,以确定本文的研究前提。首先厘定了军地法治相统一原则的概念,进而在概念分析的基础上归纳出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所谓军地法治相统一原则是指适格的军队和地方主体依照法定程序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进行军事法律规范的订立和实施,以保证军事法律规范在形成内在联系、门类齐全、内容完整、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军事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全面统一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欲正确贯彻该原则,就应严格遵循其基本要求,即军事法律规范与普通法律规范创制的通约性、普通法律规范在军事领域适用的严格性和军事法解释主体与普通法解释主体的一致性。同时,笔者认为在当前形势下确立军地法治相统一原则,不仅是客观现实的需要,也具有坚实的基础和条件。在本文的第三章,笔者以军地法治相统一原则为研究工具,进而从军事刑事法的现状入手,以原则的基本要求为评判标准,找出军事刑事法存在的不足:一、静态层面:(一)军事刑事实体法方面:一是军事刑法及其附属性罚则的部分内容欠缺规范;二是军事刑法中的危害国防利益罪对于普通公民的规定过于严密;三是军事刑法中的军人违反职责罪对于严重危害军人人身权益和人格尊严的不法行为缺乏相应的规范。(二)军事刑事程序法方面:一为军队有关法规与刑事诉讼法不相衔接;二为军地互涉案件的管辖模式不甚合理。(三)司法体制方面:一是军事司法机关行使“准司法解释权”;二是军事主诉检察官制度存在一定缺陷;三是军事监所方面的法规缺乏系统性,内容较为滞后。二、动态层面:(一)军事刑事实体法方面:一是军队的条令条例在具体量化处分与刑罚的标准方面与刑法的规定存在矛盾;二是军事司法机关没有严格适用刑法总则所规定的附加刑。(二)军事刑事程序法方面:一是军事刑事诉讼中对程序性规范所要求的“控审分离原则”
其他文献
统计分析作为新药临床试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临床试验的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标准化的统计分析不仅是正确评价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基础和依据,更是规范化高质量临
山岭隧道结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绝大多数子系统都处于隐蔽状态,因此其质量检测是十分困难的。本文介绍了山岭隧道质量检测的发展现状,并从质量及质量检测理论入手,在分析山岭
随着电力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实现能量变换的电力电子整流装置,由于其效率高、控制灵活方便、易实现等优点,使其的应用日益广泛,同时电力电子整流装置的故障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塞缪尔·亨廷顿是国际政治研究领域的著名学者,他用文化和文明这一独特视角考察人类历史和当前全球化趋势,这无疑使得他的理论成为了一种独特的文化历史观。他的文明冲突论引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长,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人们对自身健康的关注程度也与日俱增。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对全国体育人口现状曾作过调查和研究,分析了我国体育
错误记忆是人们对过去事件的报告与事实之间发生严重偏离的现象。艾宾浩斯为错误记忆的定量研究奠定了基础,而错误记忆开创性的研究始于Bartlett(1932)。关联性错误记忆是应
儿童观是教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育观也有着深刻的影响。可以说,怎样看待儿童,便有怎样的教育。儿童是教育的对象,不同的儿童观决定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手段等诸多方
近10年来,我国的桥梁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桥梁建设项目向着规模趋大、技术工艺趋复杂的方向发展。同时,建设任务为了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工期上也有限制。这就要求建设各方(建
青稗(Bchinochlou Utilis)1983年由日本引进,为短期一年生禾草。英文名Green millet。本草种子富含淀粉和蛋白质,在国外被称为保健食品,可作为食品加工、酿酒或作鸟食。其鲜
土石料是分布区域最广泛、储量最丰富、取用最方便、工程造价最低、应用最广泛的地产材料,也是兴建大坝、堤防等小型水利工程的首选地产材料。为防止水流、风浪对土石料的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