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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资本市场逐渐趋于规范化、市场化和机构化,买方市场的主导地位日益凸显,如何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以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已成为维持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关键。然而,传统的信息披露难以完全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信息需求,因此资本市场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信息不对称,甚至一些令人震惊的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例如安然、世界通信、银广厦等,更为隐秘的如通过关联交易、操纵业绩等达到“掏空”目的的行为。这一系列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中小股东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引发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任危机,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如何克服信任危机,重塑投资者信心,保护投资者利益,成为构建和谐有序资本市场亟需解决的问题,因此,投资者关系管理(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简称IRM)理论应运而生。IRM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资本市场,是一种超越传统信息披露的公司行为,其内容既包括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也包括与沟通过程中参与的各类中介机构之间的信息传递活动。随着欧美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管理手段、操作规范、评价指标都已比较完善而且自成体系,内容和方式也不断丰富,通过战略沟通和互动,从信息容量和质量两方面满足投资者对于信息的多样化、个性化要求,力图提高公司声誉,降低资本成本,最终提升公司价值。对于资本市场进程相对滞后的中国而言,IRM在我国的发展进程也相对滞后。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监管当局才开始引入投资者关系管理理念,希望通过IRM加强上市公司与外界的信息沟通,以保障投资者利益,缓解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为规范和引导IRM在我国的发展,深交所和上交所分别在2003年和2004年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自律公约》,从此我国上市公司IRM具备了纵深发展的制度依据。在这种制度背景下,投资者关系管理被作为上市公司的沟通战略,日益得到重视。经过十几年的探索,虽然我国IRM在理论和实务领域都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不可否认与发达资本市场的水平仍有很大差距,距离与我国资本市场相匹配的理论体系和操作标准仍然有很大差距。目前对IRM的实施动机和影响因素研究已相当深入和广泛。但关于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实际效果,尤其是能否真正显著提高公司价值,理论界还存在争议,尤其是对投资者关系管理作用机制的研究还不甚完善。因此,对IRM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理论研究是资本市场对学术界提出的迫切要求。基于此,本文旨在梳理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以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可见度为切入点,实证分析投资者关系管理对于提高企业绩效的作用。通过观测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战略的上市公司,试图通过验证公司可见度对提升企业价值的中介作用,以解决作用机制和实施效果的实际问题,力图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研究结论。希望以此为监管机构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为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提供启示,以实现公司价值和资本市场整体价值的共同提升。本文首先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相关理论进行梳理,然后从自愿信息、中介信息和互动信息三个维度建立了R指标评价体系,对359家上市公司进行评价,利用STATA12.0实证分析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否提升企业价值,能否改善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可见度,并进一步从可见度的视角探索投资者关系管理影响企业价值的内在机制。研究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高的上市公司拥有更多的分析师跟随数量、更高的媒体关注程度,以及较高比例的机构投资者持股;同时,较高的资本市场可见度(Vineet Agarwal, Angel Bellotti, Elly A. Nash, Richard J. Taffler.2010),不但降低了投资者决策的信息成本,而且传达了内部人尽职尽责的利好信息,降低投资者要求的风险报酬率,带来较低的资本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价值。也就是说,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可见度的中介效应有效提升了企业价值,上市公司通过互动沟通,能够显著提高分析师、媒体、机构股东的关注度,使自身成为广大投资者“熟知”的公司,可以有效提升企业价值。本文的内容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依次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本文的创新点;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基础和制度背景,首先是理论基础,囊括了投资者关系理论的起源和发展、资本市场可见度及其相关理论,然后介绍了我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背景,包括制度基础、发展历程和特点;第三部分文献综述,梳理国内外学者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研究成果,对投资者关系管理效果、影响因素进行归纳整理和简要评述,梳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与资本市场可见度、与公司价值关系的研究成果;第四部分研究假设和研究设计,首先提出研究假设,对数据来源、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说明,然后在相关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设计本文的关系模型和实证模型。第五部分实证结果与分析,是文章的主要内容,利用STATA12.0对样本数据进行回归以验证文章假设,利用替换被解释变量、分组回归两种方法验证结论的稳健性;第六部分结论和建议,由实证结果提出本文结论,从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四个层面提出相应政策建议,最后针对本文研究中出现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方法和研究展望。本文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研究重在探索内在的作用机制,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本文选取加盟“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公司,衡量2006-2012年间在资本市场上的可见度,以保证数据研究范围内的上市公司具有共同的制度背景和相同的指标衡量标准,思路和数据都较为新颖。(2)从指标体系的构建来看,由于我国没有权威的投资者关系协会,尚未形成广为接受的评价标准,无法照搬国外的评价方法,因此本文通过梳理和对比前人对投资者关系管理指数的评价方法,并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构建本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指数(IR)。(3)国内学者以往的研究多数或探讨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影响因素,或研究实施效果,尚未在作用机制方面取得深入、广为认可的成果。本文试图验证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可见度的显著作用,进而探索出提升企业价值的作用原理和机制。通过系列研究,得出本文的主要结论:公司通过持续的信息披露、互动沟通提升IR水平,能够吸引证券分析师的广泛关注,而且提高在财经媒体中的曝光度,并获得机构股东的青睐,使自身成为被市场所“熟知”的公司,吸引广大投资者,争取可信赖的资本。IR水平与账面市值比显著负相关,说明投资者关系管理好的公司,公司的市场价值相对于账面价值会有更大的改善,价值提升的效益更加明显。为验证可见度的中介作用,本文采用Freedman(1992)、Mackinnon(2002)的方法检验是否可以从可见度视角来解释企业价值的提升。实证结果表明,公司可见度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发挥了显著的中介作用,确实可以通过影响可见度来达到提升企业价值的目的,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过程中,应该重视改善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可见度。最后,从制度建设、公司、中介及机构设置四个方面提出相关建议,确保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实施效果,以树立企业形象、提升公司价值,规范投资者保护,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最终切实起到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