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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令状制度的发展史就是普通法发展史,令状制度(the system of writs)是英国普通法历史上最为重要也最具有特色的司法制度,它和陪审制度一起构成了普通法形成与发展的程序基础。从令状制度的整体发展历程来讲,早期的令状制度经历了从王室的行政令状到作为一种普通法诉讼制度的司法化令状转化的过程,其关注的重心也由基于国王特殊人身的权威转向了寻求救济的普通民众权利。本文的涉及的历史背景,设定在早期的英国普通法形成时期,主要阐述中世纪英国令状制度及其对英国普通法形成的重要意义。令状源起于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当时只是类似于西欧其他国家的使用方式,是一种单纯的行政命令,没有赋予它更多的功能。但诺曼征服之后,诺曼统治者并没有完全彻底地废除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旧有习惯与制度,依然延用那时的法律习惯和政治组织。在保留各种政治治理方式时,令状的使用也被保留下来。诺曼征服之后的令状的使用完全与西欧其他国家的使用相区别,英国统治者根据统治的现实需要赋予令状更多的功能,它不再仅仅充当行政治理的工具。令状以及由它所引发的诉讼程序不仅是国王实现司法中央集权化的强有力的手段和工具,同时也是普通法的核心内容和整个法律赖以存在的基础。本文主要从令状的起源入手,至亨利二世时期颁布的重要令状,来分析王权对令状形成的直接作用,相对的令状的形成与使用的程序化,是王室司法管辖权集中的重要措施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