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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大量被征用,并产生了为数众多的失地农民。土地产权关系模糊、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现状、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农民失去土地的同时,也失去了附着于土地之上的一系列权益,如:经济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等。失地农民的土地保障功能正逐渐丧失,而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障基本上还没有建立起来,失地农民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这引起了许多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
土地征用使得越来越多的土地从农业用途转变为非农业用途。征地中存在着较大的价格差异,使有关利益主体对土地收益展开了激烈的追逐。土地征用的过程,既是一个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也是利益博弈的过程。本文通过分析有关利益主体在交易过程中的博弈,阐述了形成目前土地收益分配格局的经济原因,并进一步探讨了土地收益的合理分配及有关制度建设,提出征地补偿标准的确立要加强公众参与。
本文认为政府征地与农民利益之紧张关系主要表现在征地与补偿、失地与再就业、养老与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大量的政府预征土地行为等方面。因此,本文从土地征用制度、农地产权制度、国家权利三个方面,层层递进,论述了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机理。而“赢利型”的政府角色、土地补偿机制不合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缺位是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的深层原因。
本文根据学者们的研实成果,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等的研究方法,认为在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应保证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土地的失去而有所降低,真正做到效率与公平兼顾,实现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与失地农民生活改善之间的帕累托改进。为此,本文针对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制的对策和建议:明确土地产权,加强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切实落实农民土地权益;严格征地用途,规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标准、实现补偿的合理性;打破城乡二元壁垒,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和再就业机制,实现国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