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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为了给访中外国游客提供方便,颁布了公共服务领域中有关“公共指南用语(公示语)”翻译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包含了为日本游客提供的《公共服务领域日文译写规范》国家标准,并于2018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本研究在“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和“跨文化交际”理论的指导下,以中国《公共服务领域日文译写规范》为对象,考察其日译中使用何种翻译方法,所得结论如下:首先,从“公共服务信息”的翻译方法来看:(1)“警告”类、“禁止”类、“指示”和“説明”类公示语的日译均多使用意译。这是考虑到起始语和目标语的语言文化背景,把意思清晰地传达出去的翻译方法。(2)4类公示语的日译中,除意译以外,也常使用直译。这是翻译时,为达到更好的信息内容传达效果,通过直接使用目标语中表现的翻译方法。(3)“指示”类和“説明”类公示语的翻译中也常使用加译。这是因为“指示”类和“説明”类公示语相比其他类别公示语,信息、内容更加具体详细,惯用表现的翻译遵循目标语的文化背景和语言习惯。(4)“指示”类和“説明”类公示语的日译中,个别表现使用减译。其次,从“场所、机关名称”的翻译方法来看:1个“场所、机关名称”对应的日译只有1个的情况,直译多。然而,1个“场所、机关名称”对应的日译有多个的情况,其中必有1个直译,其余则意译和减译并用。最后,虽然“公共服务信息”的日译中,没有使用减译,但是“场所、机关名称”的日译使用了减译。这是因为,在“公共服务信息”里包含着公示语的重要信息,减译是不恰当的,然而,由于“场所、机关名称”仅用必要的信息就能传达意思,则不使用减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