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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作为一种反映内隐于人们心灵深处和外化于行为举止乃至物质形态的社会意识,在少数民族地区和民众的同常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宗教通过与民族在文化层面上的结合,呈现出鲜明的乡土化、民间化、多元化特征。宗教与文化、宗教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
怒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少的民族之一,主要聚居在云南省西北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境内的怒江和澜沧江两岸,其余则散居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和西藏自治区察隅县。云南省贡山县是我国唯一的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贡山县丙中洛乡查腊自然村是一个以怒族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聚居区。在这一村寨中,既有民间信仰、藏传佛教信仰,又有西方文化背景的天主教、基督教信仰体系。其多元的宗教信仰体系突出地表现在:一村之中多种宗教并存;一家之中有多种宗教信仰;个人可以自由选择并更改其宗教信仰。宗教文化主要指的是人们在精神信仰基础上围绕宗教及其相关事项而产生的一系列文化行为及活动。不同的宗教信仰体系构成了查腊村多元的宗教文化现象。多元的宗教文化改变了这一社区的信仰状况,并影响着他们同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多种宗教信仰长期并存,经历了一个从冲突到和睦并存的历史过程。而这一历史过程更是突出地展现了外来宗教在中国特定的政治文化背景下的“相尊相容性”。本文通过对多元宗教文化进入查腊怒族社会历史过程的追溯,针对多元宗教文化与查腊怒族社会之间的紧密关系进行探讨,分析现在查腊怒族社会呈现出多元宗教文化包容性并存、“相尊相容”特性的原因,总结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多元宗教文化已经被整合、嵌入整个怒族民族文化体系之中,并成为其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多元宗教文化的影响也贯穿于整个查腊怒族社会的运行机制中。怒族社会的和谐构建,离不开多元宗教文化的背景和视角。
查腊怒族社会中的多元宗教文化呈现出的包容性并存、相尊相容特性对于素有我国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王国”之称的云南省来说,不但具有典型性更具有普遍意义。由点及面,对查腊怒族社会中的多元宗教文化进行研究一方面能够为学理上的宗教多元论、宗教文化论、各宗教间的对话与和平提供实证经验支撑;另一方面能为我国处理民族与宗教问题提供新的案例,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新方法,为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新思路,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