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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已提出,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西方学术界和企业界就对企业社会责任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在西方社会责任运动的影响下,我国自80年代开始关注和研究社会责任问题,企业的管理者在决策中不再单纯地追求自身利益,而更加注重企业的社会形象。 2007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了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课题,并拟出台推动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重要考核内容。2008年1月,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在这份指导意见中第一次通过系统性、纲领性文件对我国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要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我国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加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是十分重要的。 在以往的研究中,国内外学者都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从披露内容、披露动因、评价指标、对企业价值的影响都进行了探讨。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学术界一直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损害企业价值,因为企业的目标就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另一种观点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提高企业价值,因为企业满足了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提升了企业的声誉,从而提高了企业价值。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的关系的实证研究上,国内外至今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这是因为他们都没有考虑我国的特殊国情,在我国A股市场上国有企业占了大多数,政府作用在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过程中不容忽视,并可能导致市场不同的反应。同时,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市场反应的影响因素在以往的研究中没有受到重视,无法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工作提供深入、可行的参考意见。 在2006年至2009年期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中,其中约有70%为国有企业。为了准确研究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本文充分考虑到其中可能存在政府的干预作用,将样本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从改革开放后提出的“企业办社会”,到现在要求中央企业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先锋群体,国有企业一直以来都承担了比民营企业更多的社会责任。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不是市场经济下的的自发行为,而是在政府干预的作用下,被迫承担了部分政府职能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因此,在国有企业中,相对于没有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披露了的公司将获得更差的市场反应,而在非国有企业中,由于政府干预作用较小,市场反应并不明确。 为了寻找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市场反应的影响因素,本文从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动因出发,考虑了企业在未来一年的融资需求和政治关联。当企业在未来一年内有融资需求时,会有更强烈的动机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但是由于披露动机目的性太强,而不被投资者认可,相对与没有再融资需求的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会有更差的市场反应。这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中会有一致的负面影响。具有政治关联的上市公司在政府干预下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满足了政府的要求,从而可以从政府获得更多的支持或奖励,这将给企业带来正面的市场反应。具有政治关联的国有企业能从政府得到更多好处,而民营企业不一定能收到政府的奖励等。因此,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国有企业中,具有政治关联的将获得更好的市场反应,而非国有企业中则不一定。 本文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Pearson相关系数检验和最小二乘法回归分析方法,实证证明了在国有企业中,相对于没有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披露了的公司将获得更差的市场反应,而在非国有企业中,由于政府干预作用较小,市场反应并不明确;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国有企业中,具有政治关联的将获得更好的市场反应,而非国有企业中则不一定。同时,相对与没有再融资需求的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会有更差的市场反应这一假设无论在国有还是非国有企业中都不成立,可能是由于在短时间内市场没有及时反应。 综上所述,本文研究发现在我国现有国情下,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将获得负面的市场反应,尤其是国有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会降低企业价值。但是具有政治关联的国有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会获得相对较好的市场反应。要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责任活动的开展应该从政府督促和社会监督两个角度施加外部压力,同时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使企业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