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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我国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制度构建。其中,公务员聘任制改革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深圳市早在2007年就率先试点公务员聘任制,作为全国唯一一个将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时进行的城市,深圳直面公务员进出、晋升、退休、养老等核心利益问题,在制度化方面不断探索前进,它在9年多时间里的探索改革具有标本意义。因此,本文选取以深圳市为例来研究我国公务员聘任制改革。首先,本文在梳理国内外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对深圳市推行公务员聘任制的实践做了整理、分析及总结,包括实施背景、做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其次,找出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理念认同不深刻、理论研究不深入、法律法规不健全、配套政策不完善等。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如改变思想观念、加强理论研究、完善法规制度、健全运行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