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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浙江省松阳县板桥畲族乡作为重点研究区域,利用新发现的数百件板桥源契约文书,以及松阳县《文公祠义录》、《周川下板桥周氏宗谱》、《万岭脚蓝氏宗谱》等相关民间文献,并结合对建国初期地方政府档案(《1964年板桥公社户口登记》)的分析,深入研究了清代至民国时期该区内士绅、宗族与民族互动的社会历史。本文认为清代至民国时期,中国传统乡村有一套自足的社会运转体系,士绅阶层和宗族组织是这一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他们在大众和政府之间扮演着“中间人”的角色。松阳板桥的周氏宗族及其族内的士绅精英,正是这一体系的真实体现。士绅和宗族的支配性地位需要以田产作为基础,当地稳定且活跃的土地市场正是他们积累田产的重要渠道。只是不同人群在土地市场上的经营能力并不相同,那些原本具有“外来者”色彩的弱势族群,面对成熟的士绅、强大的宗族和复杂的市场体系,更容易陷入被隔阂和分化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