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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功能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重要功能。本文对不同类别的文化遗产保护的生态环保功能进行研究。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包括石窟艺术类、山川类、古村落类和古城类等文化遗产保护,它们具备防治工业“三废”、治理大气污染、科学开采自然资源、水土保持、保护森林资源、防治草场退化、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治水体污染、治理白色污染、保护地质环境、培养环境意识、治理开山(围湖)造田和防治土地荒漠化等生态环保功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包括传统音乐类、传统舞蹈类、传统技艺类、民间文学类和民俗类等文化遗产保护,它们具有预防工业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水土保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保护区域小气候、培养环境意识和防治土地荒漠化等生态环保功能。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对文化遗产保护的生态环保功能体系的构建和设计进行了初步探讨。这一体系借鉴了文化遗产学和生态环境学的理论成果,以文化遗产保护的生态环保功能为研究对象,重点考察了文化遗产保护的生态环保功能在防治工业污染、治理水污染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领域的发挥途径,以此来揭示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环保之间的内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