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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普新区作为新兴的国家级新区,构建完善功能互补、程序衔接、能满足社会主体多种需求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最有效率化解矛盾纠纷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实践证明,律师参与诉调对接能够充分发挥专业性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快速解决纠纷的渠道,减少诉讼成本。新区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等为指引,吸收青年律师作为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员参与“诉调对接”工作。该机制的运行在提高了司法效率的同时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又发挥了积极的效用,但因该机制来源于政策,对相关政策方面的规定并不完善,以至于实际运行中仍存在诸多问题,进一步研究予以完善十分必要。如果我国律师参与调解机制能更加完备,就会符合目前我国律师现阶段执业发展的定位,由于这种机制具备着有效解决并预防社会纠纷的功能,使得其在先于理论而存在于司法实践中。虽然当前诉调对接机制在解决社会矛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而且也被社会广泛接受,但由于时间不同、地区不同,其具体发展仍然参差不齐。而这种专业律师要素与诉调对接制度的结合究竟是实践中想当然的“同床异梦”,还是顺其自然的“天作之合”。律师参与诉调对接机制到底能不能发挥自己的积极效用并继续发展下去,只有通过时间来检验和证明,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仍然可以对其进行探索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起,国外对于律师在诉调对接制度中的研究就已经开始,各国对于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方面的成果颇为丰富,这些研究成果是我们进行本次研究的理论基础,发挥着指引方向的作用,但是本文创新性地提出了律师以职业化的状态参与诉调对接,对我国方兴未艾的律师参与诉调对接机制进行研究和提出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