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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力求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为依据,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和调查分析等方法,在充分占有史料和第一手数据的基础上,剖析当前我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通过对我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历史追溯和一个个案—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招生考试问题的调查与分析,以及与美国GR卫作为典型参照的横向比较,概括出了“行政选拔”和“专业选拔”两种不同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特点。 从本质上说,我国现行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的是一种较典型的“行政选拔”式制度,从招生计划的制定、考试科目的确定、招生对象的选择、入学考试的组织到新生资格的确认等全过程,无不体现出以“行政命令”的发出、执行、反馈为主要特点的行政性选拔,其弊端已经日益显现出来,并越来越难以适应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社会革新与进步的需要。而一些教育先进国家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有许多成功的理论和有益的经验可供借鉴,美国GRE考试就是一种较典型的“专业选拔”制度,其政策制定与考试、录取的整个过程皆是以“专业”为取向,在一定意义上可以作为我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创新的有益参考。 本文一方面对我国当前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进行反思,揭示其存在的主要弊端;另一方面,在反思的基础上,试图通过吸收现存制度以及国外相关制度中的合理部分,结合我国国情,综合创新,提出我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从“行政选拔”走向“专业选拔”的初步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