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湿降浊方干预慢性心力衰竭伴高尿酸血症患者临床研究

来源 :南京中医药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aoyyop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观察化湿降浊方干预慢性心力衰竭(CHF)伴高尿酸血症(HUA)患者临床疗效。方法 40例患者均来自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京市中医院)心血管科并且符合纳入标准的住院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两组各20例。两组均予心衰规范治疗,治疗组加服自拟中药复方“化湿降浊方”,1剂/d;对照组加服苯溴马隆,50mg/d,两组治疗时间均为两周,观察并记录治疗前后患者血尿酸(UA)、中医证候积分、血同型半胱氨酸(Hcy)、血高敏-C反应蛋白(hs-CRP).肝肾功能等安全性指标及不良反应。结果1.治疗后两组患者血UA水平均较治疗前明显下降,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两组间治疗后血UA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2.两组患者治疗后HUA疗效比较,两组间总有效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治疗后治疗组血Hcy与hs-CRP水平均较治疗前明显下降(p<0.01),且Hcy水平较对照组下降更明显,两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间血hs-CRP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4.治疗后,治疗组患者中医证候积分较本组治疗前、及较对照组患者治疗后均有下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均<0.01);而对照组患者治疗后的中医证候积分较治疗前无明显下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组患者治疗后中医证候总有效率为70%;对照组患者治疗后中医证候总有效率为15%。两组间患者中医证候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5.治疗后治疗组患者发生胃脘嘈杂不适、大便次数增多各1例,总发生率为10%;对照组患者发生2例胃脘嘈杂不适、大便次数增多,1例皮肤瘙痒感、颜面发红,2例痛风发作,1例IN水平升高,总发生率为40%,两组间不良反应总发生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1.中药“化湿降浊方”可以有效降低慢性心力衰竭伴高尿酸血症患者的血尿酸水平,改善患者高尿酸血症临床疗效,临床疗效与阳性对照药苯溴马隆相似。2.中药“化湿降浊方”可以有效降低慢性心力衰竭伴高尿酸血症患者的中医证候积分,具有改善湿热内蕴证相关临床症状的作用。3.中药“化湿降浊方”可以一定程度降低慢性心力衰竭伴高尿酸血症患者的血Hcy、hs-CRP水平,提示本方值得进一步关注并加以研究。4.中药“化湿降浊方”较苯溴马隆组总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体现了中医药毒副作用较少的特点,临床应用安全性较高。
其他文献
基于BOPPPS教学模式的特点,探讨其在医学伦理学教育中的运用.以BOPPPS教学法为主线,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教学目标和计划,通过BOPPPS模块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从而主动思
借鉴其他城市环境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的成功经验,结合广州的实际,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广州市环卫信息系统,实现环卫管理清晰化的建设目标,确保“精确、敏捷、高效、协
在西方发达国家,房地产评估行业已经发展了近百年,房地产评估体系也比较健全,其房产价值评估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收益法,也是在评估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种估价方法。而国内在使用收益法的过程中由于在客观性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导致很多的房产价值评估从业人员很少采用到这种方法,有些从业人员在采用收益法进行价值评估,得到的很可能是外界人士的指责与怀疑,这更加弱化了收益法的作用和地位,也是我国房产价值评估体系中收益法在实
青刺果在云南地方民间具有悠久的药用历史。本文运用电感耦合氩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 -AES) ,对云南青刺果仁、叶中常量及微量元素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青刺果仁、叶中含有
地下空间其实是一个地理学上的概念,具体是指在岩层或土层中天然形成或经人工开发形成的空间。众所周知,在十九世纪工业革命以前,工业不占主导地位,人类对于土地的利用主要以农
目的:评估热痹清方在治疗类风湿关节炎湿热痹阻证型上的临床疗效,以及对生活质量的影响。方法:本次实验基于非盲平行对照的临床试验原则。将总数40例类风湿关节炎且符合中医证
【正】 鲁迅先生为什么写这篇《女人未必多说谎》杂文呢?正如分析鲁迅这篇文中引用杜甫《北征》称其“敢说”的茅盾在评论开头所说:“是驳斥韩侍桁的。韩早年依附鲁迅,……在
当前我国仍未形成系统性与阶段性职业生涯教育体系,兼顾中职生“进路指导”与“终身发展”的职业生涯教育,在课程、教学、师资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人力资
齿轮泵作为齿轮在工业应用中的典型代表液压元件,其具有结构简单且紧凑,体积小、质量轻,污染敏感性小,方便维修,价格低廉等特点,决定了其在液压传动系统中占据举足轻重的重要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加的罪名。本罪引起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然而,对于本罪的一些疑难问题,理论界还未进行深入并细致的研究。本文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