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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债权保全制度除民事责任制度外,还有债权担保制度、债的保全制度以及债权实现中的财产保全制度。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实现自己的权利,可以通过法定或约定的债权保全的方式来达到其目的。无论是采取法定或约定的方式保全债权,均是企业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主要方法。 但由于我国目前法律对债权保全制度还没有统一的、系统的规定,立法滞后及不尽完善,已不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基于此,作者拟从债权保全这个角度出发,以债权担保制度、债的保全制度和债权实现中的财产保全制度为体系,并以我国《担保法》、《合同法》、《民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依托,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和保护债权人利益为其基本价值取向,用实证的方法,结合理论和实践以及作者所从事的审判业务工作,对我国现行的债权保全制度作一个较为系统的阐述。文中分五章: 第一章:主要论述我国债权保全制度的立法宗旨与体系;我国债权保全制度的局限性,即债权保全的非体系化,债权保全措施适用限制,债权保全的成本问题。 第二章:主要论述我国设立债权保全制度的目的,债权实现效率,债权利益成本降低或损失转嫁,债权利益交易中的诚信;债权保全目的的固定方式;债权保全规则的程序化,即债权担保的事先约定规则,债的保全的法定诉讼,债权实现中的财产保全。 第三章:主要论述债权担保方式的选择;抵押担保的效力问题,抵押登记问题,重复抵押问题,共同抵押问题。 第四章:主要论述代位权行使条件、代位权行使的时效问题,代位权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