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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三门县为个案进行研究后,发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1、不具备实际意义的耕地补充——农业结构调整增加的耕地;2、无法落实到地块的耕地补充——统计上的水分;3、难以耕种的补充耕地——土地质量无法相当;4、较少考虑生态平衡;5、空间和时间上的不平衡。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出现问题的原因,既有政策本身的局限:注重耕地数量的平衡,缺乏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没有考虑地区差异;也有政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偏差。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期内,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仍将是我国一个沉重的话题。为克服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这一政策的弊病,实现真正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应当采取如下对策措施:1.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削弱地方政府鼓励侵占耕地的内在动力。2、完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3、改进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的操作方法,特别是要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