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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某种西方的认识论传统,历史趋势应当是一种难以登上理论思维的大雅之堂的说法。但是在现实生活或现实的历史实践当中,历史趋势却是一种在形式和内容上都非常具体的说法,以至于人们不仅常常用它来解释个人的人生际遇,还更用它来解释集团、阶级、民族、国家、宗教、文明乃至人类的命运。在这个意义上讲,历史趋势的解释能力还是值得重视或研究的。同时我们又看到:近代以来的规律性历史观在划时代地拓展和深化了人类的历史认识的同时,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抽象性,似乎历史终究是由历史规律决定的,而人的现实创造及其意义或代价都不得不归结为某种表面性。本文认为,此种抽象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传统规律观所本来具有的抽象性——即本质主义和客观主义——所造成的。
毫无疑问,历史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历史规律的历史作用也是不能否认的。但是,我们也有必要反思这样一种源于传统自然科学的简单化的理解倾向,即:历史规律在很大程度上被当成是一种先定预成、封闭自足并与现实的历史活动无甚关涉的逻辑本质。针对这种倾向,在承认历史规律的客观存在及其客观作用的前提上,我们还有必要在历史规律与实际历史之间建构某种桥梁或中介,使二者之间的互相理解、彼此深化和反思性沟通成为可能。
传统规律观大体上将历史规律界定为历史发展过程当中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似乎只有历史的必然性或规律性才具有历史-哲学层面的认识意义,似乎只有通过某种本质决定性才能理解历史,其认识模式的僵化和理论视野的窄化都使历史真理带有某种独断论的特征,由此造成的历史实践的盲目性也是一定范围之内的历史事实。本文认为,在某种根本的意义上,历史趋势终究是一种可能性;但是,正是这种可能性,才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认识意义,或许可以对历史理性的进一步成熟起到重要的作用。因为现实的历史实践所面对的或创造的主要就是一种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将增进人类的福祉还是将导致历史的灾难,正是哲学层面的历史思考所不能回避的思想责任;同时,这种可能性之何以可能,又是需要在理论上予以深入讨论和研究的。历史趋势就是一种值得关注的可能性,它是必然性与偶然性、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可预见性与不可预见性、可改变性与不可改变性的对立统一;如果不是在对立统一的内在联系当中来看待必然性或偶然性、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尤其是以删节或遮蔽的方式来看待历史本身的偶然性与不确定性及其客观历史作用,那么历史本身就只能被当作某种先验本质在时间与过程意义上的具体展开来理解。可能性当中包含着必然性或规律性,而必然性和规律性并不等于现实性,它终究也是一种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所理解的历史趋势,其弹性或许可以容纳人的历史选择能力或主观能动性,其解释广度或许可以覆盖历史的非规律性,其反思深度或许也可以触及由于“规律崇拜”所带来的历史实践的盲目性。拿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来说,它主要是以非线性的方式统一为历史趋势的,这种统一即意味着必然性或偶然性都不具有先天的解释优势,因为偶然性完全可以牵涉或制造某种整体性,使历史本身呈现出某种“涌现性”、“突变性”或拐点,所以它绝对不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细枝末节;在历史作用上,偶然性和必然性一样,都具有不容否认的客观性,是某种命运的关键性表达和决定性力量,它可以由某种严格的必然性产生出来,进而结束这种必然性,从而使人类历史以“分岔”的形式开辟某种新的必然性进程。
“历史趋势”之所以可以作为历史规律与历史趋势之间的桥梁与中介来看待,并不是仅仅出于历史认识与历史实践方面的需要,实际上也有着重要的理论基础:其一,是国内学界在规律观上的拓展与深化。可能性空间理论认为历史规律只能是人的主体活动的规律,其基本特征就是“自为性”或“人造性”。这已经意味着,不能再将历史规律看成一种绝对的、纯粹客观的、在“根本上”决定了全部历史的东西,它的历史作用主要是一种对于人的活动空间和活动方向的限定作用,限度之内的人类历史已经具有无限的可能性。国内的复杂性规律观认为:历史活动或历史过程本身就具有内在的随机性,因而,历史本身并非按照某种预定的逻辑展开的“脚本”,它的凯歌行进、高潮迭起与寥落空疏、辗转梗塞都有机缘汇聚的意味。复杂规律观的意义不仅在于对传统规律观的“清算”与迫使其“流产”,它还有一种更为深刻的建设性意义,即可以更加深入和具体地说明历史当中的可能性,当然也包括历史趋势,是如何在复杂性的意义上才是可能的,而可能性空间理论的规律观实际上仅仅揭示了人类历史的边界条件。其二,是“历史思维”在思维方式层面确立了历史趋势的解释功能。如果说近代以来的科学思维之进入社会历史领域,试图找到或发现的是历史必然性、规律性的“真理”;那么与此有别,历史思维力图建构的是历史可能性的“道理”,它不是以规范性、命令性的原理作为理论目标,而是把商榷性、启发性的建议作为历史-哲学思考的初衷,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将人的历史性存在作为历史认识和历史理解的基础和原点。人的历史性不能仅仅归结为抽象的时间性或必然性与规律性意义上的逻辑预成性,而是包含着丰富的文化性、深刻的生存性的;更重要的是,从这种基点出发,各种“精神科学”或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如直觉、想象、同情、类比、重演等等都是不能忽略与舍弃的重要手段;当这些方法也取得历史认识的合法性并切实地参与到历史认识的实际过程当中的时候,任何关于历史本身的结论都只能被当作包含着可能性与或然性的对于历史趋势的把握,而不是关于历史“如何必然如此”的论断。其三,是唯物史观当中所包含的关于历史趋势的深刻洞见。唯物史观是关于现实的人的历史发展的学说,而“现实的人”就是复杂的人,历史当中的“本质的联系”并非就可以归结为简单的必然性或规律性。
理解历史,不能就事件论事件,也不能就关系论关系;从历史趋势出发,或许可以打破事件与关系的隔膜,使某些重要的理论问题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反思,其中包括第二国际的经济决定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与“人学”之争,波普尔的对历史决定论的诘难,以及“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理论命题,等等。在本文看来,对这些问题的主要看法所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都与对历史规律的抽象理解有一定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历史事件与历史关系的近代悖论与鸿沟;而要避免、克服或超越这种抽象性,也有必要将现实的、具体的历史趋势作为某种自觉的反思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