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失能”是指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部分或完全缺失的情况,包括行走、吃饭、穿衣、洗澡、如厕、洗衣、做饭、服药、理财、使用交通工具等能力[1]。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称为“失能老人”。失能老人问题是近年来日益凸现的社会问题,也是人口老龄化过程中暴露晚、解决难度大的问题。中国是未富先老的国家,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失能老年人口的迅速增长始料不及,相应的服务发展严重滞后,不能有效满足失能老人的多元需求。根据2013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蓝皮书可知,截至目前,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已突破2亿大关,占全国总人口的14.8%,并且每年还将增长100万人。失能老人有3750万人,比2011年底增加400万人。预计到2015年,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5%。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会有124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口的6.05%[2]。如何有效解决其日常生活和照护问题,不仅牵涉到每一位失能老人和他们的家庭,也是关系到我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社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3]。它的提出是当前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人们基于家庭养老功能的急剧弱化和机构养老的不成熟性而做出的必然选择。这种养老方式既满足了城市失能老人在居住地养老的生活习惯,又避免了在机构养老亲情淡泊及传统家庭养老存在的诸多问题。鉴于目前我国农村社区正在逐渐形成、发展之中,而城市社区发展态势良好、日趋完善,倡导社区居家照护服务方式更有条件。因此,本文结合城市社区失能老人的自身实际,探讨提升城市失能老人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工作质量的相应对策。运用需求层次、社会嵌入、市场失灵和新公共管理等理论,通过问卷调查、个案访谈等方式,分析了我国城市失能老人的生存现状和养老需求,将失能老人的需求归结为生存照料需求、医疗康复需求以及精神慰藉需求三点,囊括了失能老人居家照护服务需求的各个方面。与此同时探讨了完善城市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工作的必要性,同时指出了现阶段发展城市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进城市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工作发展的对策建议,即从政府和市场角度做好资金支持、健全政策管理、大力发展医疗卫生服务、加强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以及扩大宣传教育这五个方面予以提高城市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工作的发展水平,进而在完善和充实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政策基础上逐步提升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工作质量,为各级政府出台相应城市失能老人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政策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