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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会法》总则第二条明确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同时,工会也是一种非营利组织,属于第三部门,它在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其公共服务职能也愈益彰显出重要性。就中国工会而言,研究工会职能的角度往往侧重于工会本身,很少从公共管理这样一个较为宏观的外在角度来研究。目前,在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之下,中国工会第十四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这就客观要求工会作为一种中介机制,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维护工人阶级和农民工的切身权益。认真研究与落实这一思想既为新时期的中国工会工作指出了前进方向,也为研究中国工会的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了一个新的良好契机。
从公共管理的宏观角度,研究工会作为第三部门的公共职能,本文针对这一问题研究,共分五章,第一章引言主要阐述中国工会的发展状况与面临的问题;第二章,主要论述工会的性质与一般职能,第三章简要考察中国工会的历史;第四章从第三部门的角度阐明了工会的公共职能;第五章联系公共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和第三部门的发展,阐述了强化中国工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必要性、应把握的原则以及努力方向等,为从公共服务层面研究工会职能提供了一个较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