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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到2020年在农民人均纯收入4000元的国家扶贫将标准下,将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面脱贫。在脱贫攻坚的实践中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重要性已成为大家的共识。因此在扶贫政策的执行中,对农村公共品供给问题的研究不但有理论上价值,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江西省国定贫困县----余干县为实证研究对象,对余干县农村扶贫实践中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笔者调查发现,余干县农村扶贫实践中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上,存在着诸如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缺位、供给总量不足、供给结构失衡、决策程序错位等问题,这些严重影响了农民参与脱贫的积极性和脱贫效果,不利于党和国家扶贫开发目标的实现。习近平主席指出,“扶贫开发投入的力度,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这其中当然包括公共产品的投入。所以,制定有利于扶贫实践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制定让农民受益的公共产品供给政策,成为脱贫攻坚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对扶贫政策精准化运行中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出了以下思路:一是坚持公平公正的价值导向;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供给机制;三是创新农村公共品供给机制与模式;四是完善以扶贫需求为导向的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