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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类对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的能力与程度日益增强,同时由于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性质,造成了广泛的对环境资源不合理的开发与利用,因此,作为人类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的环境资源,其稀缺性越来越明显,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如何实现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已成为当今世界亟待解决的问题。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性质以及由此所决定的环境资源无价的观点、环境资源产权不明晰、以及在其利用中存在的外部性问题等,是造成环境资源市场配置失效,生态环境恶化的经济根源;再加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国情,共同决定了应利用基于市场的经济激励机制来纠正市场失灵,实现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鉴于此,并考虑到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中广泛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本论文重点围绕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利用基于委托-代理关系的激励理论,在有限理性经济人假定的基础上,以微观经济利益主体的“自利”行为为出发点,探讨激励约束相容的经济激励机制,以实现“自利”与“利他”目标的统一,并最终达到环境与经济的双赢。同时,在此理论的基础上,从我国实际应用的情况出发,以水资源为例,针对不同的微观经济利益主体,即消费者、相关企业及地方政府探讨应分别采用的经济激励手段,并分析其绩效。从我国具体实践的绩效来看,经济激励机制在我国环境资源保护中己取得了不小的成效,在我国还有很广阔的应用空间,因此,本研究对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实施将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