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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整体欣欣向荣,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一些负面的现象,如离婚率的不断攀升,家庭的稳定性日益消弱,婚姻家庭责任意识淡薄等。看似简单的家庭关系却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石,家庭关系的变化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到社会的整体发展方向和进度。当离婚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时,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的婚姻理念便势在必行,刻不容缓。马克思主义的婚姻家庭理念建立在唯物主义史观的基础上,立足于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以及传统与现实的辩证统一;既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适应现实的社会生活,是科学的婚恋观。 爱情、婚姻、家庭是人类温馨的避风港湾,同时也是人类社会关系中最为基本的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婚姻家庭理念对爱情、婚姻、家庭本质的揭示为科学的指导人们的婚恋生活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对于分析现阶段离婚现象有着重要的意义。恩格斯对离婚这一现象在其作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做了深入的研究,提出很多经典的观点,如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婚姻应充分自由;家庭应建立平等的人际关系等。 本文就我国现实离婚的原因从法律因素、社会经济因素、自身因素以及当下萌芽的无理由离婚、我国《婚姻法》法定离婚事由存在的缺陷五个方面进行了阐释。在充分分析离婚原因的基础上,从完善立法、加强马克思主义婚姻家庭理念的教育、加强引导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