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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系数连年攀升。截至2018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4949万人,占总人口的17.9%,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16658万人,占总人口的11.9%。舟山作为一座海岛城市,其老龄化系数已连续3年位居浙江省第一。其中,农村养老形势尤为严峻,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市老年人口一半以上,部分边远海岛老龄化系数达到100%,成为名副其实的“老人岛”。为缓解农村养老困境,舟山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全面推动“美丽海岛,幸福养老”工程建设,强调社会参与,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依托社会组织推进“守护夕阳”、“银龄互助”等项目落地,实现了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方式多样化,监督评估体系化,建设品牌化等成效。文章以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机制为落脚点,基于舟山的调查,运用文献法、访谈法及案例法,总结成效,发现问题,提出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机制的对策建议。这对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研究发现,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主要存在以下困境:第一,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专业性低;第二,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单一;第三,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对话渠道不畅通;第四,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制度不健全;第五,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监督评估不到位。针对上述问题,文章以协同治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为依据,提出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机制的对策建议:一是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二是建立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多元筹资机制;三是畅通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多向沟通机制;四是健全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制度保障机制;五是深化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监督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