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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中小学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均衡,不同学校之间在教育质量上存在着明显客观差异,从而产生大量的中小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行为,这是中小学教育中的一种现象。当前,择校诱发更多的问题是教育乱收费、高收费,导致教育资源的不平等,资质好的学生因为家庭贫困享受不到好的教育,而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反而通过交费形式获得了好的资源。另一方面,择校收费易导致教育的腐败,冲击的是教育的公平和对教育权利侵犯。可见,教育乱收费,既背离了我国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也影响我国义务教育国策的贯彻落实,已成为社会对中国教育公平的反思。收取择校费影响到基础教育的公平,冲击的是“受教育权”的平等。受教育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要求国家提供均等的学习机会与条件,通过学习获得平等的生存与发展机会的宪法性权利。目前完善我国现行的教育立法体系,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使青少年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任重而道远。在当前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的背景下,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触及的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这已成为教育法制界研究的热点,认真研究教育收费中的法律问题,教育权保护问题,促进基础教育法制不断完善,推进依法治校建设。本文综合运用法学、教育学、政治学等理论知识,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在收集、整理、研究国内外现有成果的基础上,阐述了我国择校的现状和特点,分析了择校收费产生的原因及对平等受教育权的影响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对策。开展择校收费对平等受教育权的影响研究,对于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有一定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