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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国家实现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跨越的过程中,都要经历一个城市化的过程。而城市化表现为一个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市集中的过程,由此产生刘易斯所说的二元经济结构。二元经济结构所衍生出的深层次矛盾倒逼结构化改革来破解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而土地流转是深化改革过程中绕不开的基础性问题。特殊的土地产权制度决定了我国的土地流转比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要复杂的多。在诸多复杂问题中,农地流转定价因涉及利益分配而变得尤其复杂。在我国的流转实践中,分散的农户不具备信息优势和谈判优势,导致流转价格经营主体说了算,农民的土地权益无法保障。经营主体站在农户的对立面,缺乏保护农民的动力;而政府虽有保护农民的动机,却苦于没有科学合理的定价理论作指导。在产权约束下探讨农地流转定价机制,不仅可以为农民增收维权提供理论支持,为政府制定调控政策并最终建立规范有效的农地流转市场提供理论参考,而且对稳定现行土地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布局、推动农业现代化生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全面推进农村改革甚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文章以产权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福利经济学以及政治经济学等理论为基础,综合运用系统分析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观察调研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土地流转定价问题进行研究;以研究农地流转供求主体如何做出流转决策为起点,分析了农地供求双方所考虑的成本收益项目,并基于双方的最优决策建立了农地流转的供求模型,解出了土地流转的市场均衡价格。经过分析、演绎和推理,文章发现:不管最初农户和企业考虑的因素有多复杂,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农户分散经营与企业规模经营在农业技术进步程度、单位农地所吸纳的劳动力数量以及单位农地的经营成本方面的差异。如果存在农民工外流的情况,那么流转决策还与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差异有关。在实证部分,作者以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的土地流转定价为例,分析了流转实践中的定价方法和价格水平,并用市场化定价模型测算了土地流转的理论价格,最终得出结论:土地流转市场化将极大地提高土地流转的价格水平,农民的收入也将得到极大的提升。为了保证土地资源配置的最优价格能够得以执行,需要从三个方面提供价格保障措施:首先,为了化解农民的失地、失业、失保风险,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时要照顾农民土地情感,同时对农业劳动力实行“劳务输出+职业培养”的策略,还要加快建立农村养老制度。其次,为了满足农业企业的融资需求,化解其面临的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农业保险机制,同时保证优惠政策的连续性。最后从政府视角出发,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作用来调整利益格局,同时政府部门管制形成外部约束,以防止土地流转中的“非粮化”与“非农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