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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gedy”一词来源于古希腊,原意为“山羊之歌”。虽然它的起源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但是人们往往认为悲剧要么描叙一个伟人的衰败,要么描述主人公与超自然力(如命运)之间的抗争,并且具有激起人们同情或恐惧的悲惨的结局。然而,即使是在“悲剧”一词产生的最初的年代里,也并非所有被定义为悲剧的剧本就一定要有这样的结局,它们中有部分的结局是中性的,甚至是略带喜剧成分的。正如莫里斯所说:对于“悲剧”一词,真正的,准确的定义是不存在的,因为悲剧的形式会随时间推移发生无数可能的变化,所以“悲剧”这一概念也会不断容纳新的内容。尤其是由此产生的新的意义。时至今日,悲剧的定义不再局限于最初的模式,而是被扩展到用来指一次不幸,一场彻底的溃败,甚至仅指一种失败。本文的中心词“悲剧”指人生中的重大失败,尤其指当一个人作了巨大的付出但是却事与愿违的这种失败。
尽管已有许多文学评论家分析过德莱塞的这两部小说,但大部分都是从社会阶层的不平等性着眼的。本文从另一个角度即性别不平等来分析两个女主人公的悲剧性命运,旨在说明性别不平等是导致嘉莉和珍妮悲剧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性别不平等指社会对男女不平等的对待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地位不平等。劳动的性别分工是它产生的根源。它的维持可以由性别分层理论来解释。根据这一理论,三个因素导致了性别不平等的维持:一是社会期待角色;二是男女不同的社会化过程;三是不同的社会机会。在这两部小说里这三个因素可以通过三种不同的社会群体对女性的歧视来表现。
一方面性别不平等促使嘉莉和珍妮利用自身的美貌和青春交换她们所梦想的幸福,另一方面性别不平等恰恰是导致她们不幸的根源。虽然两部小说有着完全不同的结尾,但两个女主人公最终的命运却包含着一些相似的成分,如忧伤,孤独和不幸福。这也正是本文将这两本小说视为悲剧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