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直以来,行政决策尤其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失误给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提出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目前,全国各省、市均已出台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和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基本原则和大致框架。很多地方还制定了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办法和评价机制,对决策后的实施和结果进行再约束和监控。惠州市政府从2015年开始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组织制度作用不明显、实施工作科学规范性不够、后评价工作水平偏低等问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本文以系统评价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采取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案例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在阅读大量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相关研究资料进行梳理、思考和总结,了解当前研究趋势和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查阅包括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开展访谈工作,听取市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第三方机构、社会群众等对惠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的看法及意见建议,为论文写作提供全面可靠的基础材料支撑。在对惠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进行全面系统分析研究后,结合美国、日本两国开展行政决策评价工作的先进经验,以及系统评价理论关于评价工作的要求,针对目前惠州市政府该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组织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后评价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后评价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后评价结果运用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