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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食品安全成为媒体曝光、网络点击、街头热议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与之相连的便是对食品安全责任的众说纷纭和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口诛笔伐。本文基于“保证食品安全既是各国政府的基本责任,也是全体消费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各界的应尽之责”这一基本论断,提出了建立“政府领导、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多元共治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的建议,即建立地方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企业对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相关监管部门严格监管,消费者、新闻媒体、第三方公正机构等共同参与监督的立体监管体系。 本文首先系统梳理了国内外对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的总体情况,然后深入剖析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国际、国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现状的对比研究,并分析了问题根源,认为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未形成统筹协调、共同参与、权责一致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是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根本原因。 本文最后以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为实施载体,对“多元共治”责任体系的建立进行了系统化的机制设计,特别是首次对政府的责任进行了细化明确,政府、企业、部门监管和社会相关方的责任相互衔接更紧,措施更具体和富有操作性,以期通过构建政府、企业、部门、全社会四方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共同促进的立体责任体系,找到一条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