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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共管理是指政府作为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以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观点:政府公共管理实现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中需要有大量社会组织作为承接载体,也因为其社会性和公益性,使得政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更加具有亲和力和更具社会参与度。政府通过采购社会服务,使政府与社会组织建立起合作的关系。政府通过管理半径的细分实现了分层管理的目标,政府专注于公共政策的制定与监督,公共服务提供的任务则尽可能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逐步增强社会组织在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实现公共管理社会化。党的十七大提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国公民社会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较快,大量社会组织涌现并在社会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社会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和缺陷。随着社会建设的推进,通过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各方的努力,中国的政府采购社会服务将不断走向完善和成熟,应该从理念创新、法制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等方面来认识和推进政府采购的完善。本文以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参与政府上海青少年事务工作为例,对项目的设立背景、运作过程、案例分析及成因进行研究。本文有两个假设:政府公共管理是可以分割的,而实现政府事务的有效途径是政府采购,作为与政府形成合作关系的社会组织,将成为政府项目的主要承担者;社会组织参与政府事务,要有效体现其组织优势,应当获得政策、法律、制度等方面的支撑,在完善其自身能力建设的情况下,发挥更大作用。围绕这两个基本假设,本文论证和分析了以下三个观点:第一、要实现政府职能转变,首先要完善政府管理半径的细分,从而使政府采购社会服务成为可能;第二、随着政府理念及职能的转变,政府通过采购社会服务使公共管理有进一步的前进,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将逐步形成合作关系;第三、社会服务项目应由社会组织具体承担,在政策、法律、体制上给予相应支持,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是社会项目得以落实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