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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成果喜人。经济的飞速发展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环境污染不仅制约着我国经济发展,而且会使人类生存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因此,如何通过某种或某几种方式的结合,来实现环境问题的治理或控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与要求。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等人的多中心治理理论,一方面强调公共产品的多元供给,多中心意味着政府主体、市场主体的共同参与和多种治理手段的运用;另一方面多中心治理强调自主组织与自主治理,能够更好的发挥社会的力量,具有多样选择、减少搭便车行为以及更合理的决策等优势,是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实现“多元共治”的有效方式。将这一理论引入我国环境治理中,构建环境治理多中心模式,能够很好的指导我国环境治理实践。但是在我国环境治理领域构建多中心治理模式还是存在着一些困境的,有政府自身定位问题、环境治理的体制问题、信息公开与多元主体沟通对话机制问题,也有市场方面的排污权交易制度问题、基础设施建设的公私合营问题等,更有公民社会参与环境治理的意识、能力、制度、组织问题。要在我国构建环境治理多中心模式就必须提供多中心的制度安排,提升政府环境治理的能力,通过优化推广排污权交易、第三方治理、PPP模式完善环境治理的市场机制,通过行业协会、区域治污联盟等方式推动企业的自主组织与自主治理,主动参与环境治理;通过国民环境教育体系、社区组织、环境NGO等方式提升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意识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