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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开发区的建立,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产业和区位优势,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高点,是黑龙江省“十二五”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近年来,黑龙江省科技事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省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黑龙江省现行财税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部分制度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状况已不相适应。分析黑龙江省高新产业财税政策缺陷,调整与完善现行财税制度,提出符合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现状的具体财税措施,在发展区域经济理论、高新技术产业理论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为政府决策提供政策参考和理论依据,对促进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财税政策作为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政策工具,对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与财税政策扶持有着密切的关系,但仍存在诸如财政科技拨款强度较低、支出比重过小和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狭窄、条件过高等政策缺陷或问题,未充分发挥出财税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的杠杆作用。运用要素分析、实证分析与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结合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与现行财税政策的相关数据,通过线性回归分析,发现并总结当前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实践中,美、英、法、日等发达国家及我国中关村科技园、天津滨海新区、长春高新区等先进高新区采取诸多财税政策支持本国和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如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设立财政专项账户、健全政府采购体系、制定多种税收优惠政策等,对黑龙江省制定本地区的财税政策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通过借鉴国内外成功的财税政策经验,提出扶持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具体财税政策建议,即提高财政科技拨款效益、设置财政专项账户、构建现代政府采购体系、完善相关税收优惠制度、优化中小科技企业财税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