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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确实是一门遗憾的艺术,需要不停地反思过去的失误之处,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这些遗憾虽不能全面清除,但应努力减少到最低程度。建国以来,我国一直沿用前苏联的城市规划制度。从城市规划编制到城市规划管理,再到城市建设开发,基本由城市政府独家运作,完全是一种政府行为。同时,城市规划又是一种公共权力,其目的是为大多数人民的公共利益服务的。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的具体化,是城市规划的延续。
伴随着我国城市土地有偿转让制度的确立和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的深入,传统的城市规划管理模式在实践中暴露出更多的问题,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批评已经成为城市政府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沈阳市作为辽宁省的省会城市,东北地区最大的中心城市,毫无例外地受到整个形势的影响。在各方利益的冲突面前,我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显得脆弱无力。在一片责难声中,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社会诸利益的平衡中既无法面对公众,完全确保城市“公平”发展,又无法抗拒各种政治、经济等的压力,因此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常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城市规划管理不但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龙头”,反而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门槛”。
本文运用公共管理学科的相关理论,结合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对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完善我市城市规划管理的对策,以期达到通过学习促进思考,通过思考加深研究,通过研究指导实践的目的,为今后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奠定理论基础,抛砖引玉,希望有更多的关注投给城市规划事业的重要环节——城市规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