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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期间,北京政府对德外交政策由中立、绝交转而宣战。随着对德外交政策的改变,中德间庞大的债务问题该如何处置,以及战后对德债务问题又该如何解决成为北京政府急需面对的问题之一。近代中德债务关系复杂,债务牵涉甚广,其中政府债务更为庞大,因此,一战期间及战后北京政府对德债务的处置也主要以政府债务为主。对德绝交宣战之后,北京政府依据国际公法对于债务及相关问题开始着手处置,其中停付了德国各项债务,取缔并收管了德国在华各项商贸活动以及各种资产,以期作为战后与德交涉的主要担保品。一战结束后,北京政府开始积极考量对德债务及战期内赔偿问题,并将战期内所收管的各项资产与债务、赔偿问题合并处置。在务实态度的主导下,最终促使债赔问题得以解决。本文拟就一战及战后北京政府对德债务问题的处置作一综合考察和分析。一战期间及战后,北京政府对德国债务处置一案,时间跨度基本以1917年3月北京政府对德绝交开始,截至1924年6月中德换约结束。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以近代中外债务关系的形成入手,探讨中德债务形成的原因和概况,并主要分析一战与中德债务问题的由来。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一战期间,北京政府对德各项债务的处置。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即对德绝交后政策的出台以及宣战后处置政策的扩大,如除了对主要债务的停付保管外,对于德国在华商贸以及德国在华各项资产,也进行限制与接管,以便为战后赔偿提供主要担保。第三部分介绍了欧战结束后,对德债赔问题的考量以及寻求和会解决对德索赔问题。但是和会赔偿股多项处置政策均与北京政府利益相悖,也最终决促使北京政府退出和会赔偿,转而寻求与德国单独交涉债赔事宜。第四部分介绍了北京政府退出和会后中德债赔问题的交涉与解决,即通过以债抵赔的方式,将德发债票与赔偿问题相结合,最终将战后债赔问题彻底解决。第五部分对北京政府处置中德债务的整个过程做一客观评析,概括其积极影响,并分析其不足。一战期间及战后,北京政府对德债务问题的处置与解决,面对着相对复杂的国际环境。对于这个问题的考察,既可以了解中德关系的演变,也可以探究当时复杂的中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