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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作业环境中的粉尘、高温和噪声等因素严重威胁着煤矿井安全生产和煤矿工的生命安全。轻者可以造成煤矿职工的身体不适,粉尘浓度超标严重时可引起爆炸,直接威胁到煤矿工性命。根据安徽省历年的煤矿井下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和统计报告等数据显示,井下各危害因素各检测点达标率却相当高。以这样的数据,安徽省煤矿企业职业病发病率应该非常低。据安徽省煤矿职业卫生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省煤矿新发职业病179例,2015年为247例,2016年为148例。2011年至2015年,安徽省四大煤矿业集团共新增尘肺病1076例,平均每年新增病例多达215例。因此,为掌握我省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际情况,识别、分析全省煤矿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危害程度、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对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全面检测,来彻底摸清职业病危害因素真实情况。并对煤矿企业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剖析,为全省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检测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3号、GBZ/T19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18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等标准和规定,检测了粉尘(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以下简称“总尘”、“呼尘”)、温度、噪声,部分煤矿井检测了有毒有害气体。各职业病危害因素均采用定点短时间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安徽省煤矿职业病危害现状情况不容乐观。尤其是机械化开采程度的不断加大,煤巷使用了综掘机和岩巷使用的综掘机作业之后,井下的煤尘和岩尘浓度大大超过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而随着开采深度的加大,全省高温煤矿井热害也十分严重。井下局扇综采机司机处、掘进机司机处、扒矸机司机处、打钻、锚喷作业、井下中央水泵房、抽风机房噪声超标严重。要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使全省煤矿职业病工作彻底好转,根本是要落实煤矿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一是应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工作。必须实事求是,能彻底反映作业场所真实的情况,做到以检测促防治;二是规范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设置,来提高煤矿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提升煤矿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水平。三是煤矿企业落实现场防治措施落实,规范高压煤层注水(岩巷高效除尘风机)、高效化学除尘、高压喷雾,高效除尘风机和控尘装置。对高温热害严重的煤矿井要加大机械降温力度。四是监察监管部门应严格执法,不断完善考核机制,以此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