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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在此背景下,我国东部发达省市率先掀起了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试点工作。 加快政府职能转移是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所在。研究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问题,提出切合当前实际的具体建议,指导各地商(协)会顺利承接政府职能的转移,从而发挥其在社会治理方面的有效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本文选取了6家宁波市首批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试点的商(协)会作为样本,包括宁海县商会企业服务中心、余姚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商会、余姚市裘皮城商会、宁波市家具商会、镇海区紧固件协会,深入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6个样本中,分县级商会、乡镇级商会、区域性商会和行业协会4类,各试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摸索各自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方式。 根据对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样本基本情况的分析,尽管这些商(协)会已在实践中“主动”或“倒逼”地成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直接、间接主体,并在探索中展示了较好的承接效果。但调查发现,试点工作中存在着政府主动转移的观念尚未形成、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的能力仍需提升、政府职能转移和承接的制度没有建立等问题。本文结合具有借鉴意义的先行地区浙江温州和广东顺德在该项工作上的做法,提炼出相关经验。最后从转移的观念、承接的能力、转承的步骤以及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促进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