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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法理学的视角研究了宪政理念的一个重要基础——宪法至上。本文首先指出了宪法至上在普遍意义上的内涵和基本特点,简要介绍了它在观念层面上的意义及其构成要件。随后从价值层面分析了影响宪法至上性的两个原理基础——权力控制论和人权至上观。接着,本文选取英国、大陆法系国家和美国宪法至上的模式进行了比较,并尝试从宪法文本、宪法保障机制和政治传统的角度对它们各自的特点进行总结。最后提出了宪法至上在中国的实现之路,指出我国实现宪法至上地位的不利因素,认为应根据宪法与社会现实的相互作用来实现其至上性,宪法一方面要积极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在社会变革中保持其至上性。为实现这一目标,当前的重点是对政党行为约束和尽快建立违宪审查制度。 在对宪法至上的介绍中,本文对宪政思想发展史进行了检视,探讨了控权理论、人权观念与宪法之间的关系,比较了几种有代表性的宪法实现至上方式,综合运用法理学的思维方法进行理论探讨与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