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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科学的发展,大数据技术已经能够存储处理大量数据,实时分析大量信息,整合多个源头数据,引导大众有更广阔的视野和更多元的自我发展空间。技术的发展使社会变革,也使人的社会化不再局限单一环境。公众在享受互联网便利和效率的同时,也应充分认识到大数据技术对个人社会化发展的负面影响。所以在信息社会里如何科学的运用大数据技术,规制大数据技术对个人社会化的影响就成为当下一个意义深远的课题。本文立足技术哲学和个人社会化的相关理论基础,通过大数据技术对个人社会化产生的影响,深入分析其原因,并提出合理有效的规制办法。大数据技术对个人社会化的表现形式分别从个人社会化的主体、客体、内容和过程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在个人社会化主体方面,大数据技术提升社会化主体的教化能力,丰富社会化主体的引导作用,削弱社会化主体的主导地位;在个人社会化客体方面,大数据技术影响社会化客体的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同时侵害社会化客体的隐私权;在个人社会化的内容方面,大数据技术不仅能使社会化客体更好的掌握生存技能,而且多种社会角色扮演更有利于人格完善,但是网络信息的复杂性也会诱引个人价值观的偏离;在个人社会化的过程方面,大数据技术使反向社会化过程不断增加并能积极助推人再社会化,同时也会弱化个人社会化的时间边界。分析大数据技术对个人社会化影响产生的原因,主要从大数据技术本身的技术性原因,使用者的主体性原因和使用大数据技术的社会性原因入手。为应对这一影响,必须坚持促进技术发展原则,社会参与原则和以人为本原则。从技术、法律、伦理三个层面积极采取规避措施,使大数据技术和个人社会化能达到协调一致共同进步,促进个人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