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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研究幸福思想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吸收借鉴和批判反思了前人的幸福思想,特别是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幸福思想,在传统幸福理论的“灵魂”和“幸福”之间加入了“德性”这一中介,建构了“灵魂-德性-幸福”的结构体系,将幸福视为灵魂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使得幸福成为实实在在的人的实践活动,而不是虚无空洞的理念。他从功能论出发,认为幸福正是源自灵魂的一种和谐状态,要达到这种灵魂的和谐,必须依靠理性的力量。因为在灵魂中主导实践和真的是感觉、欲求和努斯,其中只有努斯是人所特有,是人区别于动物和植物的关键所在。幸福是灵魂的理性功能的实现活动,而德性正是人在这一实现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优秀品质。由于灵魂可以分为有理性的部分和没有理性的部分,德性据此可以分为伦理德性和理智德性。其中,伦理德性表现在日常的行为之中,通过习惯养成,以适度为目的,主要在城邦生活中实现;理智德性表现在思维活动中,通过教导和学习养成,根据认识对象的不同,又可以分为负责实践活动的明智和负责认识活动的沉思。由于理智德性比伦理德性更好,并且沉思比明智高级,所以,沉思是最高的幸福,而合于其它德性的幸福只是第二等的幸福。虽然沉思是亚里士多德幸福思想的最终指向,然而这只是幸福的等级之差,而非本质之别,沉思之福因其崇高固然值得我们追求,但德性之福也同样神圣。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幸福既是活得好,也是做得好,并且是持续一生的状态。对于人而言,幸福需要财富、法律、朋友等外在的善作为补充,伦理德性和理智德性是互补关系,在明智的中介作用下,伦理德性负责求取适度,理智德性负责辨别真伪,两者合力才能确保灵魂的和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思想对后世幸福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简单考察了亚里士多德幸福思想对伊壁鸠鲁、斯多亚学派、阿奎那、康德、麦金太尔幸福思想的哲学影响,以窥其全豹,并简要阐述了对当代中国社会的启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