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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教学是语言教学中易引起争论的话题。近几年的研究引起了对课堂语法教学方法新的分类标准。根据Long (1991)提出的分类标准,课堂语法教学方法分为“Focus on Forms”,“Focus on Form”以及“Focus on Meaning”三种。本研究在有关理论研究回顾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描述了中国环境下大学英语教师对语法教学及其方法的态度倾向和偏好,旨在回答两个主要问题:1)目前中国大学英语教师对语法及语法教学所持的广泛观念;2)大学英语教师是否倾向于脱离语境篇章而进行孤立的语法教学?本研究采用的数据收集工具是Burgess与Etherington (2002)设计的问卷和自行设计的访谈,分析通过定量和定性两部分构成。38名陕西省从事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教学的教师参与了问卷定量的数据收集部分,教师反馈涉及的主要话题有“语法在语言中的作用”、“显性语法教学的各种方法”、“通过真实完整的课文讲解语法规则”、“语法练习的作用”、以及“错误反馈”等。数据收集使用SPSS16.0(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计算频率和百分比。定性部分由访谈部分六位教师的回答构成。通过数据分析和教师的回答,主要有以下发现:一、大多数教师认识到语法的作用以及语法教学的地位,普遍认为语法教学是构建语法知识的框架或基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对于在大学英语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普遍有深刻认识。教师对语法重要性的肯定,否定了之前许多研究得出的对于英语教学来说语法已没有重要地位的说法。二、参与此次研究中的教师,如同参与Burgess & Etherington(2002)试验中的英国教师一样,倾向于在完整的篇章中处理语法,而不是孤立的单独处理某个语法项目。和Burgess & Etherington(2002)调查结果一致,中国大学非英语专业英语教师倾向于在培养学生语言技能的篇章或交际活动中处理偶尔出现的语法问题。从这点来看,中国大学英语教师支持采用倾向于Long(1991)和Long & Robinson(1998)提出的Focus on Form的方法。这和张香存(2005)的研究结果一致,而不同于张中琴(2006)在其研究中所得的中国大学英语教师支持采用倾向于Focus on FormS的方法的结论。三、从教师在问卷和访谈中对显性语法教学,练习,及学生错误的处理等问题的反馈来看,教师对出现的语言形式问题的注意和处理远远超于Focus on Form支持者提出的因某个语言形式出现理解或表达困难使活动无法进行时,需要将学习者的注意力短暂地转移到语言形式上来的说法。另外,学生的需要和期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教师的语法教学行为。四、本研究中的另一个发现,和Borg & Burns’s (2008)的研究结果相符,尽管参与本次研究的教师都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在访谈过程中,教师没有使用过如“Focus on Form”等的专业术语。教师的这种非理论立场向我们提出了问题,那就是学术理论在第二语言教师发展和实践中的有着怎么样的作用和地位。在更深入的研究中,我们须探寻学术著作中的显性理论和教师职业实践中的隐性理论的关系。本项研究为更好地了解大学英语教师对语法教学的想法和态度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为大学英语语法教学改革提供了一定的线索,并且向广大英语教师提供了一次反思自己语法教学观念和教学实践的机会。本研究作为对教师认知的初步探索,仍旧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研究结束部分,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