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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主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通过行政、财政、法律等手段将区域土地资源加以合理配置和利用。长期以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被认为是一种技术经济方法,其主要是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下,对土地资源的结构和布局进行优化配置,在土地管理工作中扮演“龙头”角色。规划易于编制,难于管理,一直是学术界公认的难题,素有“三分规划,七分管理”的说法。 文章概括了国内外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研究动态,明确了国外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启示,指出我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存在的不足。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基本理论与方法为基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面临的形势与问题为出发点,分析我国县级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运行环境,分别从规划实施管理软硬环境两个角度剖析了当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存在问题的根源,为新一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参考依据,进而创新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体系。 研究提出了新一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体系构建的目标、原则和规划实施管理体系,规划实施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包括(规范类、强化类、完善类、创新类):规范规划公示管理制度、严格专项规划审核管理、实施动态循环土地利用计划、健全和完善耕地保护、深化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行规划许可管理和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等内容。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为管理体系内各管理系统设计目标和运转程序,相应地对辅助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体系进行归纳总结。文章还以宾阳县为例开展了规划实施管理个案研究,在明确宾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存在问题和已有成效基础上,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面临主要矛盾,提出宾阳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