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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内外民主的长期历史实践来看,民主是迄今人类创立的一种比较好的治国方式。当然,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并没有尽善尽美,民主及其理论形态既有其重大贡献,又有其不可忽视的局限。就一般民主而言(即还没有上升到或整合为宪政制度的民主)固有着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它必须同人类创立的共和制和宪政等相互结合,才有可能抑制和防止其消极性和破坏性的一面。 本文简要介绍了源自西方的民主理论,并对民主自身的局限性进行分析,结合其与共和、宪政的关系进行论述,防止单纯民主的消极性,进而期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模式。 全文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对民主的产生、涵义、发展历程及其局限性进行介绍,并结合其在不同时期和国家的具体模式进行说明。首先阐述古代西方民主制,主要介绍希腊和罗马的民主制度;其次分析近代西方国家民主制度主要是以代议制为表现;再次介绍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及其实践表现;最后分析当代西方民主理论新的发展趋势。 第二部分,对共和的涵义进行阐释和分析,具体探讨民主与共和的关系,强调共和之于民主的意义。首先分析民主与共和有其内在价值的统一性,现代共和要以民主为基础,共和是民主的目标,民主应该是共和的,共和理念包含民主思想,而又高于民主政治;其次比较两者之间的差异性,民主未能兼顾少数,而共和以公共利益为依托。民主只解决国家权力的归属,而共和强调对国家权力的制衡。民主强调崇拜多数,而共和要求同时保护少数。 第三部分,就宪政的涵义具体的说明,进而分析民主与宪政的关系。首先指出近代宪政是民主政治,它是以民主政治为前提和基础的,没有民主制的确立,近代宪政就失去了根基;其次,民主和宪政存在着不对应性,有很大的差异,民主本身不能保护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民主的滥用可能产生专制,不足以保证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必须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宪政,才能保证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良性运行;再次,宪政理论的提出是基于对民主理论的不足和有限性的认识而加以修正的一种更贴近其价值追求的政治设计,宪政理论是对传统民主理论的超越、扬弃和批判,宪政是较一般民主政治更高层次的民主政治。 本文拟通过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综合吸收国内外关于民主研究的资料,探讨民主与共和、宪政的区别,提炼出民主与共和、宪政的内在关联,弥补民主自身的局限性,以期对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