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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工伤保险“代位追偿”制度,这为我们重新审视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情形下的工伤补偿与民事赔偿竞合问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本文从两类责任形式的比较分析入手,介绍了对竞合问题的解决现状和研究现状,参考借鉴了国内外相关处理模式及学说,探究了“代位追偿”制度背后的理论逻辑,进而依据功能差异重新界定了各类险种的属性。在此基础上,将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项目划分为“补偿性”和“给付性”两大类,分别提出了不同类型项目的竞合处理模式,并进一步从给付行政补充性基本原则角度对解决两类责任竞合问题制度构建的合理性进行了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