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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的和谐社会,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经济法理念是人们对经济法的应然规定性的理性的、基本的认识和追求,是经济法及其适用的最高原理。从经济法理念的内涵与和谐社会的要素构成来看,二者在多个方面保持着一致性,特别是在追求的价值目标、实现的终极目的、发展的实践路径上相互融合,为指导经济法理念向着和谐社会的方向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笔者认为,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最基本的法律——经济法需要不断更新其理念,以便推动党和国家这一目标的实现起到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应当推动经济法理念在以下方面的发展:经济法价值理念、经济法内容理念、经济法功能理念、经济法权力控制理念等方面。论文运用文献研究、价值分析、历史比较等分析方法,从五个方面展开:和谐社会目标的观念,经济法理念与和谐社会内涵的契合,现有经济法理念在和谐社会背景下面临的问题,中西方经济法发展比较及启示,和谐目标下经济法理念的发展。通过上述研究,有助于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理论探索,有助于推动对经济法的理念乃至价值取向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