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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制度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组成部分,承担困难群众“救急难、托底线”的基本生活保障职能。自2007年全国范围内探索实施临时救助政策以来,各级民政、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建立和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至今已是政策实施的第14年,有效化解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矛盾。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的全局中承担着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任务,针对困难群众遇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或在接受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后,仍然不能保障基本生活的,临时救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补足了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短板。但临时救助审批的主体——县区民政部门,在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时仍存在救助时效性不强、救助力度有限、救助方式单一、慈善救助衔接和参与度不足、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薄弱、镇级小额临时救助积极性和精准性不高、救助协同合力不够等问题。本文以W县临时救助实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原因,汲取国内外其他地区救助工作的经验,从而探索出符合W县临时救助工作的对策,对于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助力精准扶贫具有重要的实际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