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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获得社会公众信任的基础,也是保障企业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前提之一。然而,自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19日,证监会出具了多达17份对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涉及12家会计师事务所、18家公司、1565.149万元业务收入。在仔细研究这些造假案以后,可以发现事务所未勤勉尽责的原因大多都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缺失造成的。这让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备受社会公众的怀疑。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资本市场变得日益复杂,金融衍生工具不断更迭,全球的经济关系也变得错综复杂。现在注册会计师所处环境和面临的对象和以前完全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使市场经济和谐发展和维护各方合法利益,同时促进注册会计师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必须重视并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本文以审计独立性为研究对象,以我国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三个典型财务造假案为分析说明的实例。在了解国内外审计独立性现状的情况下,通过分析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三起审计失败案中所犯的共同错误,得出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原因,并提出改善的建议。本文总共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绪论,介绍了本文研究背景及由此引出的问题、与审计独立性相关的文献和研究的内容。第二部分是阐述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含义以及此概念的演变过程,然后根据已存研究成果进行概括和分析。第三部分是对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三个典型案例中共同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方面进行具体分析,并由此分析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缺失的原因和后果。第四部分是对全文的内容进行总结,并在我国已执行的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举措基础上,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