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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全球范围内,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正成为趋势,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继制定实施了大数据战略性文件,大力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力求在大数据发展上占据先机[1]。我国为抓住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新动力,为重塑国家竞争优势创造新机遇,2015年9月以来,相继颁布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等多份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性文件。与此同时,大数据在企业的中应用也日益广泛,如个性化营销、客户价值挖掘、精准广告投放、企业商业决策以及库存管理和物流配送等,企业通过投资大数据,从数据中挖掘新的商业价值已基本形成共识。在此背景下,如何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深化大数据应用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话题。商业生态系统(Business Ecosystem)自James.F Moore于1993年首次提出以后,基于此视角去研究企业、产业中的相关问题已日益普遍。商业生态系统理论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共赢”,去理解商业生态中的要素构成及各要素间的相互关系,为制定产业发展政策、企业发展战略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视角。鉴于此,本文将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基于商业生态视角,结合大数据产业发展实践,探讨大数据商业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并进一步分析其治理机制,进而以此为框架,分析广州市大数据商业生态系统的发展现状,最后提出相关的对策与建议。首先,本文对大数据相关文献进行了综述,进而对商业生态系统的内涵、特征、结构模型与成员结构以及大数据商业生态系统等进行了回顾,同时还对网络治理内涵、治理机制构成要素及商业生态系统治理机制进行了归纳总结,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其次,本文基于商业生态系统理论及已有的研究成果,对大数据商业生态系统内涵进行了初步界定,并构建了其结构模型,指出其由核心商业层(大数据企业、数据平台和用户)、扩展商业层和外围环境层构成。接着,以网络治理机制研究成果为基础,结合大数据商业生态系统的治理逻辑,提出了大数据商业生态系统治理模型,即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协调整合机制。最后,以大数据商业生态系统结构模型和治理模型为分析框架,对广州市大数据商业生态系统及治理机制进行了深入分析,结果发现:广州市大数据产业在大数据核心企业培育与大数据创新型企业发展、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大数据立法及第三方数据交易平台发展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并在此基础上从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治理机制三个层面提出了相关的对策与建议。本研究的创新点与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商业生态视角对大数据产业的定义和内涵进行了理论界定和探讨。首先对大数据商业生态系统进行了定义,其次,提出了大数据商业生态系统结构模型,并对其构成要素进行了详细分析,为深化学者对大数据产业的认识和理解开辟了新的理论视角。第二,从网络治理视角探讨了大数据商业生态系统治理机制,提出了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协调整合机制三种治理机制,进一步拓展了大数据商业生态系统治理研究。第三,基于大数据商业生态系统结构模型、治理模型对广州市大数据产业现状进行了深度剖析,并针对分析结论提出了相关对策与建议,这对国内其它城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也有一定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