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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划分为七个子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在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上市公司研发投入的不足决定了其技术创新能力的不足,并最终导致国家整体竞争力的低下。由于研发投资形成的资产价值本身存在的不确定性和研发活动的保密性,上市公司不愿或很少披露相关项目的研发信息,形成了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产生代理成本。追本溯源,问题的症结在于上市公司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文立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平台,针对公司治理和研发投资进行相关理论的梳理,其中公司治理理论包括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研发投资理论包括熊彼特理论、技术内生的新经济增长理论。文献综述部分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机制以及影响企业研发投资的其他因素三个方面对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简要概括,并对以上文献进行评述,发现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方向逐渐从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和企业价值相关性的研究逐渐发展到公司治理与企业研发投资的相关性的研究上来,且将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相结合并与研发投资进行相关性研究的文献比较少。实证分析部分从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同时入手,构建公司治理影响企业研发投资的理论框架,选取2010-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进行有条件的筛选,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投资强度为因变量,以公司内部治理因素如股权结构特征和董事会特征指标以及外部治理因素如债权人治理和政府补助等指标为自变量,以企业规模、产品盈利能力等为控制变量,建立公司治理机制与企业研发投资相关性的实证回归模型,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与研发投资的相关性,进而分所有制、分行业对样本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内部治理对研发投资有决定性作用,例如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产业的独立董事能够在制定决策和监督企业行为上发挥积极作用;外部治理对研发投资有关键性影响,例如国有企业比非国有企业受债权人干预更显著。在实证研究结论的基础上从公司治理角度,对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投资提出调整董事会结构、设立战略委员会以及加强股权激励等可行性建议,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投资以及后续运营和管理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