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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维能否把握具体真理是认识论中的一大难题。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这个问题表现为言、意能否把握道的问题,老庄和《易传》分别用“破”和“立”的辩证法进行了回答。康德区分了现象世界和物自体,认为物自体是无法认识的。马克思主义者则在实践基础上肯定了人能认识具体真理。冯契先生用“一致而百虑”的观点回答了逻辑思维如何认识真理问题。他把“一致而百虑”看作一条认识发展的规律,在“一致”和“百虑”的辩证运动过程中获得具体真理。同时,“一致而百虑”又是一条辩证逻辑思维规律,在“一致”和“百虑”的运作过程中反对独断论和相对主义。在价值层面上,冯契强调“一致而百虑”对培养平民化自由人格和社会发展多元化价值取向的指导意义。冯契的“一致而百虑”观点与其哲学体系中的工夫本体论、转识成智以及协商民主政治存在密切关系。通过对“一致而百虑”以上六组关系的考察,我们看到了“一致而百虑”在冯契哲学体系中的丰富意蕴,并指出了“一致而百虑”的适用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